3月20日,据媒体报道,“243万存款被前行长挪用,银行拒不赔偿”事件的当事人发来视频回应,称自己快80岁了,妻子已经去世,被绑了一笔外债,希望银行能尽快把钱还给他们。据报道,
南京市民李帮助在邮储银行(邮局)当“支行主任”的朋友完成存款任务,将243万元交给代某代存。取钱时,他利用职务之便,伪造存款证明,加盖“南京江宁十字路口邮政储蓄所”印章,交给李。
石某因职务侵占罪获刑,退回银行资金。然而,石某被判刑后,储户李某仍拿不到他的243万存款,只好起诉银行追讨,并一审胜诉。邮储银行不服,提起上诉。2022年5月,南京中院撤销一审判决。
《民事裁定书》发回重审。后来江宁区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、调解、开庭。邮政储蓄所江宁支行不愿意预先承担赔偿责任。银行辩称,当事人李某没有及时“查询”从石某处取得的虚假存单。
没有尽到注意义务。